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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8 14:44
来源:本站
“童享阳光”困境儿童助养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概述
第一条为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依托互联网搭建链接爱心的结对帮扶平台,助力保障县内困境儿童生存、发展、安全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慈善会相关工作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童享阳光”困境儿童助养计划项目原名“关爱失依儿童”项目,是由黄梅县慈善会(以下简称“慈善会”)先行推出,后由湖北省慈善总会(以下简称“总会”)定名“童享阳光——困境儿童助养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在全省推行实施。是总会与民政部指定的互联网募捐平台“公益宝”合作,联合慈善会共同发起实施的大型扶贫济困类慈善项目。凡参与项目的组织和个人,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项目比对民政部门困境儿童信息台账,动员社会力量对全县困境儿童实施精准帮扶。
第四条项目参与者应当遵循合法、自愿、诚信、非营利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二章帮扶对象与标准
第五条困境儿童包括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
本项目帮扶对象(湖北籍18周岁以下)具体为:
1.无法定抚养人的贫困家庭儿童;
2.法定抚养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抚养能力的贫困家庭儿童;
3.法定抚养人有一定抚养能力但家庭生活困难的儿童(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及其他贫困家庭)。
第六条因慈善资源的有限性,优先帮扶对象为父母一方离世、失踪、弃养、重度残疾、重病、服刑在押或强制戒毒等贫困家庭儿童。
第七条项目帮扶标准为3000元/人/年,所有款项通过银行转账或者节假日慰问给予现金等方式拨付。
第三章项目管理机构
第八条慈善会设“困境儿童”项目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对项目进行统筹管理。
第九条原则上慈善会负责项目在本县内的协调、管理,同时安排项目办与总会联络对接。特殊情况可承接湖北省内其他辖区或湖北省外在本县内生活的困境儿童。
第四章项目运行模式
第十条项目按照总会分工共同实施。
总会负责项目平台研发运维、项目规则制定、项目捐赠资金的接收、评估监督、项目实施情况反馈、项目管理的统筹等。慈善会负责项目本县内的宣传、推广、资源协调工作。
慈善会负责本县内困境儿童资料在项目平台的上传、审核、更新;根据项目平台后台提供的《项目月度拨款明细表》向各困境儿童拨款;通过项目平台对志愿者进行在线管理;通过项目平台对项目实施进行动态管理。
爱心志愿者单位可委托慈善会开展项目执行,参与本县内项目的走访、调研、关爱活动实施、完善项目平台困境儿童资料、更新困境儿童动态信息。
第十一条慈善会与总会签订三方协议,明确项目管理分工、项目资金拨付流程等。
第十二条慈善会明确项目办责任人负责项目对接,并负责项目的具体管理与执行工作。
第十三条项目募捐资金统一进入总会账户,慈善会定期向总会申请拨付困境儿童结对帮扶定向捐款。慈善会负责困境儿童结对帮扶定向捐款资金拨付并在项目平台进行公示。
第十四条慈善会向总会提交开展的营养关怀、安全教育、研学旅行、感恩培育等专项帮扶活动的方案,申请配捐支持并执行。
第十五条项目由慈善会向总会申报依法备案。
第十六条凡爱心企业、专项冠名基金定向捐赠的项目善款,将100%按照捐赠方的意愿使用。
第十七条项目涉及困境儿童信息、善款收支情况、项目执行动态等可通过总会、慈善会信息平台(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公示。
第十八条通过项目筹集的善款由慈善会统筹使用,项目不收取各合作单位、个人的运行费用。项目运行费用通过总会拨付的工作奖励经费解决。
第五章项目资金管理及拨付
第十九条上传的困境儿童信息通过民政部门困境儿童信息台账核查比对,项目募集资金(含结对帮扶定向捐款、项目运行费用)进入总会账户专账管理。
第二十条慈善会每年根据《项目合作协议》,将《项目拨款申请函》、《年度拨款汇总表》、捐赠收据,盖章后一同邮寄至总会,经总会核实后,按照《财务管理办法》审批完成资金拨付。为提高工作效率、减轻财务工作量,可约定拨款周期为按年拨付或按月拨付。
第二十一条项目募集资金的临时留驻资金,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由总会统筹代为进行投资理财,增值部分用于慈善会项目运行费用。
第六章项目平台信息管理
第二十二条项目办负责网络巡查,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图文信息有权进行编辑或撤回发布,并对捐赠方、合作机构、受助人信息进行在线管理。平台合作方“公益宝”负责确保项目系统运行稳定、数据安全。
第二十三条项目办对上传的困境儿童资料进行动态管理,并对《项目月度拨款明细表》公示数据的真实性、完整度负责。
第二十四条凡参与项目的组织和个人,禁止私自将受助人带离其监护人视线,并对自行上传的困境儿童个案动态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上传困境儿童真实肖像图片前,应做技术处理保护儿童隐私。如发布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图文信息,慈善会可将注册账号直接关闭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项目办负责建立项目电子档案,并留存相关纸质资料。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慈善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于2019年5月17日经第二届二次理事会议审定通过后试行实施。